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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级重点专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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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石市中心医院 2012/12/12
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知识汇编
1、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?
答: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、引导、支持,农民自愿参加,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,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。
2、新农合基金管理原则是什么?
答: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要坚持以收定支,收支平衡的原则,即保证这项制度有效运行,又使农民能够享有最基本的医疗服务。
3、2012年新农合统筹补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?
答:(1)坚持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为主,兼顾受益面,完善实施门诊统筹与住院统筹相结合全补偿模式。
(2)坚持以收定支,收支平衡,保障适度,略有结余。
(3)坚持补偿方案县、市一致。
(4)坚持与医疗救助制度相结合,对重大疾病提高补偿标准,切实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。
4、新农合基金不予补偿范围有哪些?
答:(1)超出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、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发生的医疗费用;
(2)因违法、犯罪、斗殴致伤、酗酒、吸毒、自残、自杀、交通事故、工伤等发生的医疗费用;
(3)美容、整形、矫形、计划生育、预防保健、医疗咨询、各种预测、各种鉴定等发生的医疗费用。
(4)应由公共卫生项目负担和国家、省已有补助政策的疾病救治费用。
(5)医疗事故或经鉴定属已产生医疗事故争议尚未经过鉴定的医疗费用。
(6)境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;
(7)各种科研性、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费用。
5、如何理解参合农民住院直补?
答:参合农民出院结算时只支付个人负担部分费用,报销部分的费用由定点医院直接结算,然后定点医院与各县合管办二次结算,此过程简称直补。
6、直补的好处?
答:(1)方便快捷,让参合农民省事、省心、省钱,能吸引更多参合农民前来就诊。(2)体现了新农合管理的公平、公开、公正,增加了透明度,做到对每位参合农民一视同仁。
7、直补后病区需重点注意问题?
答:(1)医院医师首诊负责制必须落实到位,如参合患者身份识别证件齐全,自费药品或自费项目告知。(2)病区做到合理收费,一日清单与医嘱吻合。(3)因病人报销部分费用由医院直接结算,不合理费用合管办要在审核时扣除,届时医院将追究当事科室或个人责任。
8、参合农民在医院直补时需提供哪些材料?
答:出院直补结算时病人需提供出院小结、费用清单、结算发票、参合患者本人身份证与合作医疗卡;半岁之前的婴儿需提供父母身份证、父母合作医疗卡及婴儿出生证;半岁之后的小孩还需提供小孩户口本及父母合作医疗卡;孕产妇需提供准生证、夫妻双方身份证及本人合作医疗卡。
9、新农合对母婴报销有何新政策?
答:错过缴费时限(筹资方案确定的个人交款最后时间)出生的婴儿随已参合的母亲,自出生之日起可纳入当年度新农合补偿范围,按照一般疾病补偿政策标准报销,其补偿费用纳入母亲当年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一并计算。
10、新农合外伤病人是否报销?
答:因工伤、交通肇事、民事纠纷、打架斗殴、酗酒、自杀自残引起的外伤均不予补偿。定点医院对外伤的患者需根据外伤原因填写“农合意外外伤鉴定表”并在病历中明确注明,审核是否属于新农合补偿范围。因见义勇为或执行救灾救援等公益任务而负伤住院,按当地一般疾病住院补偿政策执行,申请补偿者须提供县级或县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情节证据。
11、参合居民因危、急、重症等情况在门诊实施紧急抢救后住院的,其紧急抢救费用能纳入住院补偿范围吗?
答:能,其紧急抢救费用与住院费用一并结算补偿。
12、住院医师为参合病人诊治时应做到哪些?
答:医师要严格掌握出、入院标准,禁止降低住院标准收治参合病人,符合出院标准的参合病人,医院应及时为其办理出院手续,不得故意拖延住院时间。
13、参合农民出院带药具体规定是什么?
答:只能开口服药,不得开营养药、输液注射等针剂,不得开与本次住院疾病治疗无关的药品。急性病不得超过7天用量,慢性病不得超过15天用量,品种数不得超过2个。
14、参合患者住院定点医院应做到哪四个合理?
答:合理检查、合理用药、合理治疗、合理收费。
15、2012年黄石市市直城区“新农合”病人按什么新政策结算?
答:黄石市市直城区“新农合”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并入“居民医疗保险”,原“新农合”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时,须凭新更换的“居民医保证”到各定点医疗
部分因故没有更换新证的参保人员,凭原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”也可办理住院登记手续。跨年度住院且需继续治疗的原“新农合”参保人员,在转接时可不办理出院手续,待此次住院终结后,按我市“居民医保”政策结算住院费用。
16、大冶市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实施方案有哪些规定?
答:(一)基金补偿范围
住院:补偿医药费,包括住院费、医药费、治疗费、手术费,常规检查及因病情诊治必需的大型设备检查费、材料费等费用。
(二)基金不予补偿范围
1、医疗服务项目类:挂号费、病历工本费、各种账单工本费、打印、复印费;出诊费、院外会诊费、检查治疗加急费、点名或预约(检查、治疗、手术)附加费、特需医疗服务费、自请特别护理费、超出标准床位费以上的费用等特殊医疗服务费用。
2、非疾病治疗项目:
①各类美容、健美以及非功能性整容、矫形手术等项目; 如重睑术,隆鼻、隆乳术,割狐臭、割包皮,矫形口吃,斜视、屈光不正、视力矫正术(近视眼手术),雀斑、疣、粉刺、痤疮、色素沉着,脱发、白发、脱痣、鞍鼻,配镜,美容整容、减肥、增高、变性等检查治疗发生的费用;
②各种预防、保健性的诊疗项目;如一般性疫苗、预防接种、疾病普查普治(专项普查普治除外)、婚前体检、旅游体检、出境体检、招工体检;
③与计划生育相关手术项目,如刮宫、人工引(流)产、上环、结扎、取环、输卵(精)管吻合术等住院发生的费用,属病理原因的引、流产和节育环嵌入手术取环除外;
④各种医疗咨询(包括心理咨询、健康咨询、饮食咨询、疾病咨询)、各种预测(包括中风预测、健康预测、疾病预测)、各种鉴定(包括司法鉴定、工伤鉴定、医疗鉴定、亲子鉴定)、健康指导等项目;
⑤睡眠呼吸监测系统、骨密度测定、人体信息诊断、电脑选择最佳妊娠期、胎儿性别与胎儿发育检查等诊疗项目。
3、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:
①各种自用的保健、按摩、治疗仪器等特殊检查费用;
②眼镜、义齿、义眼、义肢、助听器、健脑器、皮(钢)背心、钢围腰、钢头颈、胃托、肾托、阴囊托、子宫托、拐杖、轮椅(残疾车)、畸形鞋垫、药枕、药垫、热敷袋、加热器、体温表、压脉带、输液网、提睾带、疝气带、护膝带等器具;
4、治疗项目类:
①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(烧伤病人皮肤移植除外)及获取器官源、组织源的相关手术(自身组织移植、自愿免费捐献器官、组织的除外)等;
②麻醉手术镇痛新技术(如镇痛泵、止痛床)等诊疗项目;
③镶牙、种植牙、洁牙、牙列不整矫治、黄黑牙、牙缺损、色斑牙、烤磁牙等诊疗项目;
④试管婴儿、人工授精费用、性功能障碍、各种性传播疾病(AIDS并发症除外)及戒毒等治疗发生的费用;
⑤各地科研、教学、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;
⑥出国、出境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;
⑦气功疗法、音乐疗法、催眠疗法、磁疗法、水吧疗法、氧吧疗法、体位疗法、心理治疗与暗示疗法(精神病人除外)、食疗法、保健性营养疗法等辅助治疗项目;
⑧因违法、犯罪、打架斗殴、酗酒、服毒、戒毒、自残、自杀等发生的医药费用;
5、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类:
①就(转)诊交通费、急救车费;
②电视费、电话费、水电费、食品保温保鲜费,膳(伙)食费;
③陪护费、护工费、洗理费;
④婴儿衣物、卫生餐具、脸盆、口杯、卫生纸、床单、枕套、扫床巾、尿布等一次性物品的费用;
⑤文娱活动费(精神病人除外)以及其它特需生活服务费用;
⑥医疗机构自行提高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的费用或自定的收费项目。
6、其他:
①不遵医嘱拒不出院以及挂床住院发生的诊疗医药费用;
②未纳入物价政策管理的诊疗项目;
③有过错、有赔偿的各种事故(交通事故、医疗事故等)引发的诊疗项目和在用工单位(或个人)因公(工)伤所致的损伤等;
④发票原件遗失、损毁、自制、复印(因商业保险政策赔付复印件除外)后的医疗凭证费用。
(三)受限制补偿的诊疗、材料类
以下诊疗、材料类为受限制性补偿项目,在黄石市以内的现场结报的定点医院治疗,实行分开记费,降低报销比例进行补偿。
(一)体外震波碎石项目:一级定点医院按医药费用60%的比例进行补偿,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按医药费用35%的比例进行补偿。
(二)植入性材料类;如人工关节、各种支架,各类型钢板、钛板、髓内钉、颅骨替代品,各类型螺钉、脊柱钉棒系统,人工股骨头、半髋等骨科材料,心脏起博器、疝补片、吻合器、特殊导管等单次价格在3000元以上的,三级定点医院按30%的比例进行补偿。
17、2012年大冶新农合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是多少?
答: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。农村五保户、低保户、
特困优抚对象取消住院费用补偿起付线。
18、2012年大冶新农合纳入政策范围内市级医院补偿的比例是多少?
答:
定点医院 起付线 纳入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 补偿比例 医院直补保底比例
三级医院 600 601-3000元 55% 50%
3001元-10000元 60% 50%
10000元以上 70% 50%
19、持有效准生证的剖宫产、顺产分娩、难免引流产的参合居民实行怎样的补偿方式?
答:实行每例按200元标准进行补偿。剖宫产、顺产分娩及难免引流产有并发症发生的按不同等级医院剖宫产、顺产分娩和难免引流产限价标准给予定额补偿后,超出费用部分纳入住院比例补偿。
20、大冶新农合、浠水新农合门诊透析报销比例?
答:一次性透析器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治疗费用(含血液透析费、血透监测费、一次性血管路以及一次性透析器等费用,不包括口服药、输血等费用)控制在500元以内,患者个人自付30%,农合基金补偿7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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